台灣的「民用航空法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備受熱議,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進行審查。就有立委憂慮當地缺乏取締設備,民航局表示研究參考北市經驗,在機場等重點區域配置干擾槍。在大陸方面,大亞灣核電基地上月啟用雷達系統,發出無線電波干擾近距離的飛行物。
憂地方政府取締無力
台灣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審查草案的無人機專案時,立委李昆澤提出本地曾發生無人機衝撞 101,若未來有無人機入侵機場、禁航區等,除了台北市市刑大配備 4 具干擾槍外,海巡署、台鐵、矯正署等部會缺乏取締設備,憂慮未來高度 400 呎以下的無人機交由地方政府管理取締,法例會形同虛設。
民航局:或參考北市配置干擾槍
民航局長林國顯指,局方未來可能參考北市經驗,在機場等重點區域配置干擾槍予航警局使用。台灣行政院 10 月 26 日通過「民用航空法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訂明 250 公克以上無人機需實名註冊;個人操作裝置導航設備的 1 公斤至 25 公斤無人機,或經常操控無人機的人等,更需考取操作證,否則可被罰款 6 萬至 30 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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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亞灣啓用雷達干擾飛近無人機
在大陸,大亞灣核電基地上月啟用低空防禦雷達系統,以防低空飛行物對核電基地構成威脅。雷達可偵測到 10 公里外大於 A3 紙大小的飛行物,當有飛行物飛入 4 公里範圍時,更可無線電波干擾。該系統至今暫未偵測到有無人機等飛行物等的干擾。